欢迎访问天津大学 机械工程实践中心

通知公告

关于组织开展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验收工作的通知

按照《天津大学教师助课和讲课验收管理办法》【天大校教(2018)6号】文件精神,学校开展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验收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课堂教学验收的要求

(一)无教学经验的教师

1.申请验收的条件

(1)已获得“天津大学岗前培训结业证”;在其它学校(地区)取得“岗前培训结业证”需交复印件备案。

(2)在学院的统一安排和导师的指导下,完成完整的一门课的助课工作,如答疑、批改作业、参加助课课程的实验教学等,熟悉各有关教学环节,并认真练好板书、绘图等教学基本功。

助课课程一般应与验收课程即今后要讲授的课程一致。拟开设新课的教师可以为相近课程授课教师助课。

(3)完成学院教学验收且成绩合格。学院验收课程应与学校验收课程一致。

2.申请验收应提交的材料

(1)天津大学教师理论课教学验收申请表(附件一)。

(2)完整的助课笔记(助课笔记要求手写)。

(3)申请验收课程的教学大纲。

(4)申请验收课程的全部课时教学日历。(附件三)

(5)验收前1天由督导专家组选定其中1学时内容作为验收时的讲课内容。参加验收听课时教师携带选定学时的讲课教案一式7份(附件三)。

(6)已完成培养计划的要提交《天津大学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完成表》,未提交者不予验收。

(二)已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(本学期有课)

1.申请随堂验收的条件【(1)与(2)并列】

(1)学校聘任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;

(2)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(相关教学资质证明)或具有国内外高校两年以上的课程教学主讲经历。

2.申请随堂验收应提交的材料

(1)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相关教学资质证明及复印件;

(2)国内外高校两年以上授课课表及证明材料;

(3)天津大学教师理论课(随堂)教学验收申请表(附件二)。

(4)申请验收课程的教学大纲。

(5)申请验收课程的教学日历。(附件三)

3.如符合已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本学期未安排课,无法进行随堂验收的教师,可申请与无教学经验的教师一起参加集中验收。需要提交的材料同上。

(三)“北洋教师职业发展体系”长聘教授

1.申请随堂验收。

2.提交天津大学教师理论课(随堂)教学验收申请表(附件二)。

3.提交申请验收课程的教学大纲。

4.提交申请验收课程的教学日历。(附件三)

二、实验教学验收的要求

(一)申请验收的条件

1.协助指导本科生实验课满一年;

2.所在学院组织的实验试做和实验课试讲验收中成绩合格。

(二)申请验收应提交的材料

1.天津大学实验教学验收申请表(附件四)。

2.申请验收实验课程的全部实验的试做记录。

3.验收前1天由督导专家组选定其中1个实验作为验收实验。参加验收时教师携带选定学时的实验教案一式7份(附件五)。

申请验收的人员需讲解有关内容(实验的目的要求、原理内容等),并演示该实验。

三、验收方式和注意事项

1.学校将组织督导专家提前审核验收材料,凡是验收材料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,学校将取消其本次验收资格。

2.验收以集中听课和随堂听课两种方式进行。

3.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院青年教师的验收工作,院内验收成绩评价应客观公正。

4.学校验收时,学院领导、课程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应参加本院教师的课堂或实验教学验收。

5.各学院应积极组织教师参加验收听课,互相学习,相互促进,尽快提高教学能力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请各位老师将本学期验收材料于4月23日前交到学院本科办公室303室于凌云老师处,验收时间拟定在第11教学周,详情见具体安排。

表格附件下载:关于组织开展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验收工作的通知